随着大家安全意识提升,在出门入住酒店时,不少人都会格外仔细检查酒店的各种设施。此前,一位王女士在南京住酒店时,自称在房间毛巾中发现了一枚缝衣针,导致她险些受伤,于是要求酒店给予赔偿。但随着警方介入调查,这件事竟另有蹊跷。
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葛师铭:
南京一家酒店接到投诉,顾客声称在酒店里房间里发现一枚缝衣针。经过梳理,酒店认为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,之后顾客要求退还房费并赔偿,否则就在网上发布差评,酒店于是报警。
经过调查后,警方发现半年内,王女士在多所城市,以同样的理由向多家酒店索赔,其中不乏几千块钱一晚的五星级酒店。
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葛师铭:
一般酒店会考虑差评,影响酒店经营,减少客流量。所以哪怕不相信房间内会有缝衣针,也选择息事宁人退还房费,或者进一步再对顾客进行赔偿。我们核实了这名顾客总共在4个地方,向9家酒店进行敲诈勒索,合计金额累计是1.2万元。
最终,王女士得不得供述,表示自己不想工作,但又想到处游玩,于是谎称酒店毛巾中藏有缝衣针,以此达到不花钱住店的目的,甚至还借此有了额外的"收入"。
近日,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,判处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。
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葛师铭:
敲诈勒索罪有两个构罪标准,分别是次数和金额。本案中,不论是次数还是金额,都达到了构罪标准。
作为顾客,对于不满意的服务进行投诉检举是自己的权利,但是不能虚构事实,进而获取不义之财。对于酒店方而言,面对遭受不法侵害也应当及时报警,及时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责任,而不是一味息事宁人,反而助长了不法行为。